Monday, January 22, 2007

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调整

新华网北京122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对中国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做出重大调整:此前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将从今年起调整为每年由省级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待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政府具体实施。

根据有关规定,需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包括: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记者22日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今后,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把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需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请示汇总,连同对各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书面审查意见,报省级政府同意后,由省级政府一年一次性呈报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土资源部和派驻地区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城市建设用地经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城市政府报送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建议省级政府予以同 意。省级政府在审核同意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后,应将有关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同时抄送派驻地区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城市政府予以公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按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征地和供地。城市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季度汇总城市建设用地的具体供应情况,填报城市建设用地供应情况有关备案表,分别报省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备案。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后,3个月内未实施征地或实施征地后2年内未供地的,将暂缓受理该 城市申报新增建设用地;对于未按规定要求将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实施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将暂缓受理该省份申报城市新增建设用 地;对于城市未按规定要求将建设用地批后供地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将暂缓受理有关省份申报该城市新增建设用地。

Saturday, January 20, 2007

美国赌博资本大举进入澳门

中国澳门变成了美国拉斯维加斯资本的天下。美国的大型赌博公司和宾馆、房地产企业纷纷涌向澳门,正主导澳门焕然一新变成全球旅游、赌博、疗养城市。

111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了距澳门国际机场3分钟车程的路凼城(Cotai)地区入口处,眼前是灰土飞扬的施工现场,耳边则充斥着机器的巨大轰鸣声。规模达150万坪的

路凼城是位于澳门凼仔岛和路环岛之间的填海地。此地区高30多米的大型塔吊就达30多个,不禁令人联想起钢铁森林

2公里长、6车道的金光大道两侧,仅建设中的宾馆、赌场就有威尼斯人澳门酒店、四季酒店、喜来登、丽兹酒店、国贸饭店、银河宾馆等10多家。包括1 10日开始施工的美国、香港合资公司项目影视城——星丽门(Studio City(投资额21亿美元)在内,美国资本在所有建设项目中占据了80%以上的份额。

拉斯维加斯最大的赌博公司金沙集团兴建的威尼斯人澳门酒店的总投资额为23亿美元。该酒店预计今年7月开馆,共39层,仅套间客房就有3000间,拥有可 容纳1.8万观众的大型剧场、700张赌桌等设施。金沙集团组长Maggie Lee说:2009年,仅在路凼城就将建成1.9万间宾馆客房,这是目前澳门所有客房数(1.2万间)的一倍多。据悉,在威尼斯人澳门酒店建设现场 工作的施工人员达1.5万人。

澳门特区博彩监察暨协调司司长曼纽尔-约克尔说:迄今为止,来自美国的投资就达200亿美元,由此澳门5年内将建成30家以上的宾馆、赌场、度假村,最少创造6万个工作岗位。

20045月金沙集团在澳门开业后1年内就赚回了总投资额3.65亿美元,这成为美国资本在房地产开发、零售、贸易、物流等各行业大举投资的契机。

当地居民对此举双手欢迎。赌场从业者林英雄说:最近两年的工资上升了70%,宾馆、赌场和建设工地已经出现了人力不足现象。

这种变化对北韩与澳门的关系也产生了影响。为了吸引美国资本,澳门政府开始重视法治和施政的透明性,断绝了与北韩的私下交易。1999年双方的贸易额为2.2亿澳元,可2005年该数字剧减为111万澳元。

朝鲜日报中文版

Friday, January 19, 2007

City to Trump: You're fined!


这位Trump先生因为其俱乐部的国旗竿子太高,超过规划法规的要求,被罚款1250美金.


WEST PALM BEACH, Florida (AP) -- Officials in the ritzy coastal town of Palm Beach have voted to fine Donald Trump $1,250 a day for flying a large American flag atop an 80-foot flagpole at his lavish club in violation of town codes.

Code enforcement officials have accused the 60-year-old real-estate mogul of violating zoning guidelines with a flagpole taller than 42 feet, for not obtaining a building permit, and for not getting permission from the landmarks board.

Trump has refused to take down the flag. He has also filed a $25 million lawsuit against the town arguing, in part, that officials are selectively enforcing ordinances and that flying the American flag at his Mar-A-Lago club is a constitutionally protected expression of free speech.

"The town council of Palm Beach should be ashamed of itself," Trump said Thursday in a telephone interview with The Associated Press. "They're fining me for putting up the American flag. This is probably a first in United States history."

Trump's club hoisted the 15-by-25-foot flag atop the 80-foot pole at the sprawling waterfront site on October 3. The town had given him until November 27 to remove the flag or apply for approvals.

"I think Mr. Trump, the property owner, picked this fight. I think he's been provocative," said Martin Fried, a member of the town's Code Enforcement Board.

Officials voted Thursday to fine Trump.

Trump said he wouldn't pay any fines and would keep the flag flying.

"It's all up in the court," he said. "It'll be a long time, unfortunately."

Thursday, January 18, 2007

法国通过住房权新法案百姓无房可告官

核心提示:法国政府部长会议17日通过了“可抗辩居住权”法案,法案规定,政府应满足低收入者、无家可归者等人士对由政府补贴的社会住房的需要。5类住房困难户可向主管部门要求解决住房问题,如问题得不到解决,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 www.6park.com

法国政府部长会议17日通过了“可抗辩居住权”法案,承诺增加住房建设投入,在法国基本实现人人有房住。法案同时规定,国家保障合法居民的住房权,居民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住房权。 www.6park.com

该 法案规定,政府应满足低收入者、无家可归者等人士对由政府补贴的社会住房的需要。从2008年12月1日起,在住房申请没有收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5类住 房困难户(无房户、将被逐出现住房且无法重新安顿者、仅拥有临时住房者、居住在恶劣或危险环境中的人、与未成年子女同住且住房面积不达标的人)可向主管部 门要求解决住房问题,如问题得不到解决,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从2012年1月1日起,“可抗辩居住权”将向更大范围的人群开放。 www.6park.com

法国就业、社会团结和住房部长让-路易·博洛表示,实现“可抗辩居住权”是一项“具有宪法意义的目标”。据统计,法国现有近100万-人没有住房,200多万-人居住条件差。 www.6park.com

“可抗辩居住权”这一法律概念源自上世纪80年代。规定住房权为可抗辩的,就意味着无房者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住房权。据法新社报道,目前在法国只有受教育权和保护健康权是可抗辩的。在欧洲,此前只有苏格兰的法律规定住房权为可抗辩的。 www.6park.com

2006年12月31日,法国总统希拉克在新年贺词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可抗辩居住权”法案。他表示,每年增加12万套社会住房,是法国政府力所能及的事。

Sunday, January 14, 2007

作家与城市

2007.01.14  中国时报

《开卷年度调查》

傅月庵(作家)

此次「城市作家」的跨海调查结果,上海王安忆(总得票率51%)、北京王朔(50.2%)、台北白先勇(43.1%)、广州木子美(41.4%)、香港金 庸(38.1%)在五地读者心目中,分别荣膺各城市代表作家,且均领先第二名票数甚多。归纳这几位作家的共同特质,大致有几∶

1、作品均有简繁体版,发行涵盖两岸三地。

2、除木子美外,创作均曾被改编成影视作品。

3、具较高媒体知名度,一举一动,或有意或无意,常成为新闻报导对象。

作家知名度,媒体有推波助澜之功。其中最明显的,当属广州木子美,其作品有限,文学评价也不高,却靠著露骨描写个人性爱经验的《遗情书》,从网路一路红到 平面,甚至形塑了新世纪大陆年轻人「大胆一脱」的成名模式。在羊城作家相对不具全国知名度的情况之下,居然突围成功,成为「广州代表」。媒体之功,还可从 木子美高票当选,但说得出其代表作品名称的读者却寥寥无几这一「人红书不知」的矛盾现象,得见一斑。

与此相关,则是脱颖而出的代表作家,未必就是「本地」众望所归者。譬如香港人心目中的代表作家是西西而非金庸;王文华也以一票之差,险胜白先勇,成为台北 人的最爱;广州人的代表作家其实是「不知道、不清楚、不认识」(33%),木子美胜出关键,乃是一举囊括上海人90%票数,从而后来居上,这一点,实不能 不说是拜传媒之所赐了。同样的,西西的作品,几乎不见简体版,她的票源便只能来自港台两地,要不,凭其实力,当可与金老爷子「华山论剑」一番才是了。

作家与作品,评价不相同

从作品内容来看,「如果有人想要了解本城,你会建议他读哪个作家的作品?」台北人建议朱天心,香港人还是推崇西西,广州人多半「不清楚」(有人乾脆说∶广 州有作家吗?)在上海,茅盾和张爱玲同票压倒王安忆。到了北京,老舍作品拿下三成选票,成为北京人公认了解北京的捷径了。

「人书分开处理」的现象,同样发生在个别作家身上。譬如,台北有人以「更深刻的思考城市文化、政治、政策、人物」为由,认定龙应台足以代表台北,但若要了 解台北,他却建议该读「白先勇、朱天心」的作品;上海的韩寒,因为「年轻叛逆、八○后新生代」而获得不少在地认同,但同样这批人,却没有人认为读他的作品 可以理解上海。

以上作者╱作品的疏离状态,在某种程度上,或可说明了「出版商业化」、「作家综艺化」的大势所趋。畅销作家像明星,人人都需要包装,包装的要项之一,便是 设法「搏版面」,打知名度,让更多人知道作家名字,然后才是,作品。反过来说,作家只要有知名度,能为媒体所关爱(想想金庸、白先勇动见观瞻的文化巨星气 势),那么,书要畅销,可能相对容易了。

城市文化之旅

在此情况之下,作者╱作品╱读者╱城市之间的关系相对错综复杂。仅凭作品,不同地区的读者是否能辨认出不同的城市呢?「城市风景连连看」一题,可说是此次 问卷最饶具趣味的一项测验,答案也颇出人意料之外。五个城市当中,全部答对的排名,依次是香港(48%)、北京(42%)、上海(24%),台北第四、广 州第五。细看个别题目,隐隐可知,离自己越远的城市,越难作答。台北人不太能区别上海与北京;北京人则常把广州跟台北搞混。上海人很能掌握香港、台北,反 而不太清楚北京与广州的特点;香港人则是对其他四地,相对比较了解。这跟知不知道作者、熟不熟悉作品或许没多少无关系,更可能的是地理知识与旅游经验的大 考验吧。

有趣的是,香港是被辨识出的比率最高的城市,却不是所有人的最爱。「如果不住本地,你会选择哪个城市居住?」第一名是台北,原因为「少数留有中华文化气息 的地方」、「生命力丰富」、「亲切舒服」。对台北人而言,这,大概是很难想像的答案。第二名的北京,理由多为「首都」,唯独台湾挺它的10 票,几无例外都是因为「文化气息」、「古都名胜」、「胡同」等,北京人听到这答案,应该也会有些许讶异才对。所有答案中,唯一跟作家牵连得上关系的是上 海,有一位台北人选择上海居住,只是为了「张爱玲」三个字。

华文作家与城市关系看似淡薄,所有受访者,却都很愿意把「作家故居」列为游览景点之一,且多半会「因为某位作家的作品描写,而特别到该城市旅游」,假如这 位作家的知名度与功力越好的话,那就更有兴趣与动力了。由此看来,与其不停炒短线「申奥」、「申遗」,好好经营「城市文学之旅」,长远看来,或许真是开创 「文化创意产业」的一大利多呢。

Thursday, January 11, 2007

恶搞奥运


Dragon design prompts roar in Chinatown





















Chinese Americans raise objections to the public art as being offensive

Oregonian, Wednesday, January 10, 2007

FRED LEESON and ANGIE CHUANG

In a jammed restaurant banquet room, Dennis Lee held a wireless microphone and faced the officials and the artist who four months ago installed public artworks in Portland's revamped Chinatown.

He told them, politely but forcefully, that he and the 350 Chinese Americans gathered there think that the dragon sculpture, with an overturned wok, is offensive to their culture and history.

"The final outcome is just inappropriate," Lee said at the Monday evening meeting before the Regional Arts & Culture Council.

The well-attended and impassioned gathering at Legin Restaurant on Southeast 82nd Avenue, community leaders say, could well mark a new era of civic engagement for Portland's Chinese community. Such mobilization may reflect a larger trend as immigrant groups evolve from a history of discrimination toward socioeconomic status, gaining confidence to publicly pursue issues of concern. Like an offensive statue in the symbolic heart of their community.

In this case, the sculpture at Northwest Fourth Avenue and Davis Street features a granite dragon -- an ancient symbol of freedom, power and independence -- that looks as if it is choking in a metal collar. The upside-down cooking wok, community members said, is a symbol of hunger and bad luck.

Rather than look for fault, however, many attendees at Monday's gathering suggested solutions and called for the Chinese community to play a greater role in matters that affect it.

"Some of the responsibility falls on us," said Timothy Wong, a board member of the Chinese Consolidated Benevolent Association. "I do not imply that it's our fault. We should be more proactive and involved."

Sharon M. Lee, no relation to Dennis and an adjunct professor of sociology at the University of Victoria in Canada, said the kinds of issues that initially prompt civic engagement often are tangible and controversial, like the dragon sculpture. Lee, who is on leave from Portland State University, cites a recent example that caught worldwide attention: Toys "R" Us denied Yuki Lin -- a baby born Jan. 1 in New York City -- a $25,000 savings bond for its "First Baby of the Year Sweepstakes" because her mother was not a legal U.S. resident. Chinese American advocates protested, using everything from ethnic media to The New York Times, and ultimately Toys "R" Us reversed the decision and gave bonds to three babies, including Yuki.

"Involved and vocal"

"Usually the Chinese in North America have maintained a very low profile, given the history of discrimination by a dominant white society," Lee said. However, growing numbers, a higher proportion of U.S.-born population, and greater educational attainment and wealth "have led to many changes, including a greater confidence and sense of security that may be encouraging Chinese Americans to be more involved and vocal."

As for the Portland dragon, "This dragon doesn't reflect the proper spirit," Dennis Lee said. "You can see agony on its face. It looks like it's trying to get out of the constraint."

"This dragon doesn't look right," added Steven Louie, whose family founded the House of Louie restaurant, which sits within a few feet of the new sculpture. "He looks very uncomfortable." Another speaker compared the dragon's head to a photo of Saddam Hussein in the noose before he was hanged.

Several speakers spoke in one of two Chinese dialects. One, Dickson Kwong, said the large turnout showed the pride and concern of Chinese everywhere. He said that arguing about what went wrong was pointless and that the subject should be how to fix it. If the sculpture hurts feelings, he said, it should be removed.

Call for replacement

Fai Li, president of the Hop Sing Association, suggested that all Chinese organizations unite to raise money for a replacement. Like several speakers, Li said no accusations should be made about what went wrong.

Some speakers also criticized an overturned wok at the base of the sculpture. They said it suggests bad luck or a lack of food.

Hardy Li, who worked on TriMet's Interstate MAX project, which also included ethnic-based public art, said the regional arts council should have included more Chinese in the planning.

The artist who made the sculpture, Brian Goldbloom of Amboy, Wash., has done public art for 30 years. A culture council committee selected him to create eight "lanterns" that will be lit at night on Northwest Davis and Flanders streets. Of four installed so far, only the one representing Chinese culture has prompted extensive criticism.

"When I made the dragon and the wok, I aspired to give the Chinese community a wonderful gift that honored and respected their culture," he said near the start of Monday's meeting.

The intensity of the criticism stung him. Asked how he felt afterward, Goldbloom said: "I put my heart and soul into it. It doesn't feel very good."

Goldbloom worked with an advisory committee during the design. Kristin Calhoun, public art manager for the arts council, said Goldbloom changed the dragon and the wok after committee comments on his draft design.

The earlier design showed the dragon coming out of the ground and placed the wok right-side up. Calhoun said Goldbloom was advised that the wok never would be right side up unless it was in use.

Nevertheless, two Chinese feng shui consultants at Monday's meeting criticized the final design. Feng shui is an ancient Chinese practice of placing objects in space to create harmony with the environment.

What happens next? Eloise Damrosch, director of the culture council that oversees and maintains public art, said she would expand the original selection committee to plan what steps to take.

"We learned a tremendous amount," she said at the end of the meeting. "There will be more dialogue. We'd like to come to a resolution soon so everyone can feel good about it."

As for Goldbloom, he said, "I've always wanted to do the right thing. I will continue to want to do that."

Monday, January 8, 2007

深圳农地国有化“特例”

卢彦铮/文 财经杂志/总171期 2006-10-30

深圳市“农地转国有”试验以“特例”获得北京默许付诸实施,国土资源部调查报告认为此举“不宜模仿”,“下不为例”

   中国目前正处于急剧城市化的进程中。此间,土地作为最稀缺的生产要素居于中心地位,成为诸多公开或潜在冲突之源,引起了方方面面的关注。城市化中的土地 问题,特别是农业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的非农化,因此成为《财经》已经和即将持续报道的重大话题。2006年2月,《财经》曾刊载封面报道“土地解密”,对中 国土地问题进行宏观、实证的理论解析,亦曾引起各界深入讨论。

  从本期始,《财经》将陆续刊发记者的基层实地调查,从微观层面展现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形形色色、光怪陆离的画面。

   我们深信,妥善地处理农地问题,关乎中国经济之转型,关乎建设和谐社会之成败。任何一个国家的城市化进程,都包含两个最为核心的内容:一是农村人口的城 市化,一是农民土地的非农化。中国自农村改革以来,经过20多年的努力,城乡二元分割的樊篱正在打破,农民的就业和社会身份正一步步得到政策和城里人的认 同。可是,在此过程中,农民土地的非农化却朝着“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和“土地国有化”方向强化,演绎着一出出现代城市拔地而起与农民失地、失权、失业 相织相汇的悲喜剧。

  中国已经走到土地制度改革的十字路口。是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前进,承认农民的土地权益、逐步放开土地一级市场,还是 在现有的 行政性轨道上强行推进?进一步说,在城市化的过程中,究竟应当以什么原则、什么方式,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多方利益?现在已经到了必须正视这一问题的关 键时刻。

——编者

城市化与农地冲突系列调查之一

没有过多的媒体报道和坊间渲染,深圳市已静静完成了一场在中国独一无二的农地国有化“改革”。

  过去两年间,深圳市以推动“城市化”为起步,成功地将辖区内全部农村集体土地一次性转为国有土地,史无前例地消灭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当地政府亦成为全国惟一的垄断辖区内所有土地的副省级政府,成为中国最富有的“地主”。

  在2004年深圳启动“转地”之前,深圳市的土地制度与全国一样,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也是1982年以来中国土地制度的基本框架,农村集体土地要变为国家所有,只能经过政府征用,农民只有农用地的耕种权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深圳“转地”,惟一的法律依据是1998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中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 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为了解决城市扩张的土地缺口,深圳于2004年决定,把宝安、龙岗两区内的27万农村人口一次性转为城市居民,从而 依据上述“条例”,一举将两区956平方公里土地转为国有(参见《财经》2004年第18期“深圳农地转国有之惑”)。

  深圳此举,于法理、于实践都曾广受争议。《财经》记者获知,国土资源部最初持反对意见,并在2004年下半年派小组赴深圳专项调查。最终,深圳市“农地转国有”试验以“特例”获得北京默许,付诸实施。国土资源部的调查报告认为,此举“不宜模仿”,“下不为例”。

   时至今日,深圳市已基本完成相应的“转地补偿”。在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中,宝安、龙岗两区的农村土地已统一纳入国有土地 储备。在去年以来深圳房地产价格飙升、“地荒”传闻不绝如缕的大背景下,握有巨量土地储备的深圳政府显得游刃有余,看来已掌握了城市发展的主动权。

  随着中央日趋收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权力,深圳独特而不可复制的“农地国有化”试验,更凸显了中国土地“城乡分割,同地不同权”的制度困局,也展现出中央与地方围绕土地复杂博弈的成败得失。

两年“转地”

  今年6月22日,深圳召开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七项土地政策,表明未来将“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这次会议的背景之一,便是“敏感的”深圳所辖宝安、龙岗两区转地工作已基本完成。

  “转地”始于2003年10月,深圳出台《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下称《意见》)。地处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工作正式启动,至次年4月全面铺开。

   首先,两区的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进行彻底调整,以求与特区内的城市管理接轨。原镇、村两级的行政建制变更为城市的街道、居委建制;原村民陆续转为 城市居民,并相应获得城市社保待遇;原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随之改制为股份合作公司。但是,最为核心与敏感的问题,仍是农村集体土地一次性转为国有。

  迄今为止,深圳为配合两区城市化出台的各类文件达26份,其中以2004年6月颁布的《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为核心,并直接与“转地”相关。

  在近三年来的城市化操作中,深圳将宝安、龙岗两区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并非简单地贴上权属标签,而至少经由三种不同方式逐步达成。其中大多数土地分两种方式完成,而政府都无需付出任何代价。

   其一,是对权属不明的土地施行“自然转地”。在现行城乡分割的土地所有制下,土地或是国有,或是集体所有,现实中却存在“灰色地带”。其中最为突出的, 即是未曾承包到户的农村山林地。针对这部分土地,由深圳市农林渔业局负责确认范围。据介绍,在转地之初,这部分山林地约有360多平方公里。深圳市国土资 源局一位人士表示,除非是明确分给农民的自留山林,法律上对“山林地”并无明确的权属界定。

  在深圳此次转地过程中,上述“灰色地带”的山林地,实施了“默认国有”的原则。360余平方公里山林地被自然地转为国家所有。由于这部分土地几乎未作任何开发,对其“自然转地”也未激起农民与政府的明显冲突。

  其二,对农民历史上自主开发建设的土地实行“合法化”,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家所有”。这便是对宝安、龙岗两区300平方公里城市“已建成区”土地的处置方式。对于早已“洗脚上田”的深圳农民而言,“已建成区”才是他们最重要的利益所在。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除了农民宅基地、农村公共建设用地、村组企业用地等,其余土地的使用权仅限于农业生产,而非工商开发。但在 宝安、龙岗,由于处于市场经济的最前沿,企业用地需求旺盛。从1990年开始,深圳农村所有的承包土地几乎全部用于非农业开发,或被直接租赁给外商,或由 村集体自行开发于工商用途,此即为“已建成区”。

  很长时间以来,绝大多数深圳农民的生活已完全依赖于土地出让、私房出租以及从集体土地开发中所获得的红利。这些面积巨大的“已建成区”虽有违《土地管理法》,却已成既定事实,深圳市政府不得不认真面对。

   伴随着“农地国有化”,深圳政府在2004年6月出台的《管理办法》,再次确认了此前对于“已建成区”的处置办法。即政府承认农民对“已建成区”的土地 使用权,也不追究违规责任;但同时必须把上述两区“已建成区”土地的权属统一转为国有,并不再对农地征用作出任何补偿。

  在这一模式 下,农民虽 可“免交地价”,继续享有“已建成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益,但因这些土地从性质上已转为国有,农民必须补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依照法律,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期限最长为70年,最短为40年。换言之,这些农民通过政府的复杂操作,获得了有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永远丧失了本属自己的农村集 体土地所有权。

  在此次“农地国有化”中,政府真正需要付出代价的,是上述两类土地之外的234平方公里土地。这就是深圳市政府需要作出“适当补偿”、目前依然为农业用途的农村集体土地。

“适当补偿”

  通过“适当补偿”将原属农村集体所有的“纯农业用地”转为国有,是深圳市采取的第三种转地方式。

  这些需要适当补偿的234平方公里集体土地,包括宝安、龙岗两区的耕地、林地、山岭、果园、荒地、水面等。其中也包括约70多平方公里已纳入城市规划范围,但尚未完成征地程序和农地转用审批手续的“纯农业用地”。

   所谓“适当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与历年征地标准大体相当。根据最终确认的数字,深圳市一度计划拿出近200亿元 完成“一次性转地”。其资金来源包括深圳市及上述两区的土地基金、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以及由深圳市财政局统一从银行获得的贷款。

  不过,按照深圳市政府的最新测算,最终所需资金并没有那么多,目前已支付近120亿元补偿,支付结束大约需150亿元-160亿元人民币。以150亿元的支出计算,征用这234平方公里土地,平均每亩总补偿额为4.3万元左右,平均每个农民补偿5.6万元左右。

   除此之外,深圳市亦一次性将原27万农村人口中所有符合参加社保条件的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规定每年从宝安、龙岗两区国土基金总收入中划拨3%- 5%进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弥补这些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不足。即使此前从未参加保险计划但达到退休年龄的村民,亦可按照深圳市城镇职工参保标准, 每月领取养老金。此举亦被当地政府视为优于征地的补偿“配套措施”。

  借由“一次性转地,一次性付款”的转地方式,至2005年底,宝安、龙岗两区数百平方公里的农村集体土地“国有化”已基本完成,比之地方政府按项目分批次“征地”,其规模之大,速度之快,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不过,相对于层层审批的征地,“转地”依然要受到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并不能在转变性质的同时立即变更用途。目前,深圳每年能得到的“农用地转用”指标 只有1平方公里。鉴于国家对农用地转用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深圳在短期内,并不可能把这234平方公里的“农用地”纳入城市建设土地储备。

   目 前,宝安、龙岗两区经“适当补偿”而转为国有的234平方公里土地,已根据不同功能,委托移交给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如农业和林业用地移交农林渔业部门管 理,并实施承包经营有偿使用,一般承包经营年限为三年到五年,承包方不得改变用途、不得改变原农业生产状态。政府需要更改农地用途时,则仍需按照正常的报 批程序。

  尽管如此,一次性“转地”仍将使深圳市政府在未来的土地使用上获得主动权。今年8月1日,《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欲将全市的可建设用地统一收购、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统一管理。

  “如果不实行一次性转地,深圳在未来征地的代价和阻力将更为巨大,恐怕一亩地给农民补偿30万元都无法实现。”深圳市国土局一位人士说,“因为在深圳,地比钱更值钱。”

“下不为例”

  在深圳市看来,将城乡土地全部国有化,消灭“农地集体所有制”,关乎整个城市的长期发展。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富海表示,深圳在建制之初,狭长的行政区划便限制了未来的城市拓展空间;且经过20多年的高速、粗放的开发,土地消耗极为严重,土地资源趋于枯竭,人口规模和土地总量的矛盾更为尖锐,更甚于其他城市。

  截至2004年底,深圳市剩余可建设用地总量为257平方公里。据统计,1997年-2004年深圳市新增建设用地232平方公里,年均增加约32平方公里;以此速度,不到十年,深圳市将无地可供。

  而深圳“农地国有化”的重要背景,正是在土地日渐枯竭的局面下,政府与农民互相“争地”。在可用土地锐减、农民自主开发土地的既成事实面前,政府要在与农民的土地博弈中取得控制权,通过传统的征地方式,事实上已经难以为继。

  据记者了解,在2003年深圳提出城市化方案并一次性实现“农地国有化”之初,即得到广东省政府的支持,并迅速展开。

   但是,在上报国土资源部时,这一计划遭遇坚决反对。国土资源部认为,从保护耕地和农民利益的原则出发,城市化并不意味着必然与农业发展相抵触,而深圳以 城市化方案绕过征地审批,变更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将损害依附耕地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利益。并且,当时全国有不少地方亦出现以城市化名义剥夺农村集体土地 的倾向,国土资源部更不希望此口一开,引发各地效法。

  为此,国土资源部2004年下半年在深圳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形成了上报国务院的调研报告。最终报告内容并未公开,《财经》记者获悉,其结论为“深圳做法,下不为例”。

   2005年3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又以“国法函[2005]36号”文件对深圳市政府进行“转地”的法律依据,即《土地 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作出专项的“解释意见”。该“解释意见”明确指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规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 地被依法征收后,其成员随土地征收已经全部转为城镇居民,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少量集体土地可以依法征收为国家所有。

  显然,该解释强调,只有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逐渐被依法征收,并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后,才能对农民集体剩余的少量土地转为国有。这其实是对深圳的“转地”法律依据的否定。

  不过,由于该解释意见自2005年3月4日实施,并不溯及以往,而“深圳转地”发生在2004年,由此“深圳转地”成为中国现有土地制度和法律框架下名副其实的“特例”。

  如今,在位于深圳市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1层的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挂牌两年的“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转地办公室”很可能在今年底摘牌,这代表着深圳“转地”的彻底完成。

   随着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收归于政府,真正衡量深圳“特例”价值的,将是今后深圳土地真正的集约化使用。而政府垄断土地开发是否必然导向土地的集约利用? 深圳农地国有化试验到底增进了还是剥夺了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权益?深圳“农地国有化”对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化产生何种影响?诸般问题会是各界继续关注的焦 点,也将在实践中接受检验。

城市化与农地冲突系列调查之二

江苏:“农民集中居住”得失 《财经》杂志/总173期

三大争议:法律框架、进度把握和补偿额——土地集约化该如何实现?

□ 本刊记者 常红晓/文

  无论在经济发达的苏南,还是相对落后的苏北,一项政府工程——“农民集中居住”,正在各地大力推进。

  “农民集中居住”,就是把住在自然村的农民集中到小区居住。在这一主题词下,大量农村房屋被拆迁,众多自然村迅速消失,成千上万农民住进公寓楼,城市与乡村的界限日渐模糊。

  对于延续数十年的城乡分割的中国社会来说,这样的变化是巨大且深刻的。同时,这种目前被一些人称为“新农村实验”的模式,也引起了种种争议。

“居住向社区集中”

  在江苏,“农民集中居住”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基层政府的分散性做法,可以追溯到本世纪初。

   大约在2001年前后,在苏南的苏州、无锡等地的富裕乡镇,就出现了一些小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试验。那时正是苏南地区工业化的高速发展阶段,中青年 农民大多进厂做工或经商,一些自然村人口绝对减少,变成“空心村”。当地基层政府便开始尝试,把一些人口较少的自然村撤并,集中到人口大村,或者集中建设 公寓型农民小区。

  这样做,既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也提高了农村投资效率,在当时被称为“居住向社区集中”。 然而,这一本来是基于经济发展的务实举措,于有意无意之间,在江苏渐次升级为全局性做法。

   2003年7月,江苏省委召开十届五次会议,提出“两个率先”(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决定 “到2010年左右,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2020年左右总体上基本实现现代化”。此后,苏南地区被赋予“先行者”重任:2007年前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2012年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该地区城市化步伐大大加快,工业用地倍显紧张。

  如此情势下,江阴市新桥镇“农村三集中”被发 掘成为集 约用地的典型。概括来说,新桥镇的“农村三集中”,就是把全镇19.3平方公里分为三大功能区——7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7平方公里的生态农业区,5.3 平方公里的居住商贸区;工业全部集中到园区,农民集中到镇区居住,农地由当地企业搞规模经营——是为“农村三集中”的原型。其中,“农民集中居住”是最重 要的组成部分。

  农民集中居住后,原有的村庄宅基地、空闲地等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不必经过审批就可直接用于工业建设,这对“用地饥渴”的基层政府来说,无异于一场“及时雨”。

   由此,基层自发的试验被当作“统筹城乡规划”的先进之举,一时为全省各地效仿。2004年以来,它与“工业向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一起, 被苏南一些县市概括为“农村三集中”。据江苏省委农工办有关人士介绍,后来为了“避免外界误解”,不再提“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而把“农村三集中”改为 “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市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

要不要时间表?

  2005年10月后,中共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一项长期任务,但在江苏省,“农村三集中”也顺势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典范——因为农民集中到小区居住后,环境卫生有了较大改善,正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十六字方针中“村容整洁”的要求。

  当年11月底,江苏召开大型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三年内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并把“农民居住集中”当作村庄建设的“重要导向”,“积极稳步推进农村三集中”。

  2006年2月,主责全省村镇规划和建设的江苏省建设厅发布消息称,“全省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已初步完成。据此规划,在未来20年至25年内,全省目前约25万个自然村,将逐步撤并为4万多个“规划居住点”。

   江苏省现有1.7万个行政村,平均每个行政村有14.7个自然村。按照江苏省有关部门的镇村布局规划要求,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规划建设两个集中居住点。如 果依照此标准执行,每个行政村至少要撤并12个自然村,撤并比例高达81.6%。这意味着未来20多年中,由于行政性推动,江苏省绝大多数农民势必举家搬 迁

  25万个自然村变为4万多个规划居住点,如此规划的客观依据是什么?江苏省建设厅有关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这只是一个大概的计算:目前江苏省约有4000万农民——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还会减少一些;如按每个规划居住点集中800人计算,则需要4万多个居住点。

  至于20年至25年内的时间规划,则主要源于一些地市的调查。据淮安市村镇建设部门调查,目前农村每年新建、翻建房屋的农户大约有4%-5%。如果这个比例保持不变,今后新建房屋的农民都迁入“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集中居住点,大约需要20年至25年的时间。

  据江苏省建设厅村镇办副主任赵庆红介绍,“镇村布局规划”作为“城乡规划全覆盖”的第一步,必须在2006年内全面完成。截至8月底,全省各市县的镇村布局规划已编制完成。

   这当然是一项有争议性的主张,《财经》记者在江苏采访时,亦曾听到不少理性的批评,认为硬性确定“三集中时间表”、在全省统一布置颇有大跃进之势。江苏 省委农工办副主任程玉松也对记者表示,“省委、省政府从来没有定指标、排时间表”,并认为 “农村三集中”目前事实上只适于苏南发达地区,而对苏北地区农村“至少需要三四十年”。

  不过,江苏省城乡建设会议之后,大多数地区都在“只争朝夕”,“农村三集中”在全省已有主旋律之势。

纠纷凸现

  江苏目前操作中的农民“集中居住”,主要分两个步骤——

   首先是房屋拆迁。一般而言,自然村整体拆迁后,农民的宅基地、自留地和村庄其他土地,都会被用于“工业集中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或充作“土地储 备”。其次是集中安置。在拆迁的同时,乡镇政府选定某一地块,委托当地的房地产公司建设农民小区,建成后由政府统一分配给拆迁农民。

  据记者了解,拆迁农民的房屋,由政府成立的拆迁办与农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按照房屋合法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农民当时拿不到现金,只是在到政府统一规划的农民小区购买新房时,才能按照政府确定的安置房成本价,用拆迁款购买安置房。

  而由于在苏南及苏中一些地方推进“集中居住”,围绕宅基地产生的纠纷日渐增多。据记者了解,或因对拆迁程序有异议,或者对宅基地处理有争议,或者对补偿安置不满意,南通、无锡等地都有一些农民到省城和北京上访,反映县乡政府“违法违规”。

  一些农民认为,宅基地及附近的自留地本来就是自己的资产,政府停止审批“宅基地”,强行推进“集中居住”,只给房屋进行补偿,对宅基地不给补偿,或者补偿很少,这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也违反了中央有关农村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政策。

  县乡政府则认为,农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并非农民的私有财产;同时,农民集中居住后,新建农民小区用的是农村集体土地,通过“宅基地置换”,农民仍然可以拥有一份土地;再者,通过集中居住节省的土地,可以用于发展工业,有利于农民进厂做工,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集中居住到底是赚是赔?记者发现,不同的计算方法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按照基层政府的计算,农民房屋拆迁,政府要按照市场评估价给农民补偿;同时,又要以成本价卖给农民同等面积的安置房,还要负责农民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安置房的成本价与拆迁补偿价相差不是很大,地方政府认为自己额外承担了农民小区的基础设施投资,因此觉得做了“亏本买卖”。

  农民 心里则有 着另一本账。在他们看来,地方政府搞集中居住“稳赚不赔”。首先,拆迁农民的房屋的补偿标准都低于安置房的价格;其次,安置房建设使用的大多是农民的土 地,基层政府并没有支付土地成本;其三,收回农民的宅基地,地方政府基本没有补偿。这些土地一旦被政府掌握,必然大大升值,出让后升值的部分自然落入政府 囊中。

宅基地前世今生

  其实,简单的拆迁安置账只是一笔小账。更重要的大账是:从25万个自然村变成4万个集中居住点,“集中居住”到底能带来什么?

  据江苏省建设厅村镇办负责人孙广仁计算,江苏近4000万农村人口分布在近25万个自然村,“村庄规模小,集聚度低,农村人均建设用地达186平方米,是城市的两倍”;如果新的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后,“据理论测算,全省可节地约400万亩以上”。

  不过,农村专家们提出,如此“节约”的土地是什么性质的土地?答案其实很清楚:节约出来的是农民的宅基地及村庄内闲置地。这些土地,依照《土地管理法》,目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拥有使用权。

  所谓“宅基地”,顾名思义,就是农民用以建造住房的那部分土地。自1949年以来,包括宅基地在内,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屡经变迁。

   中国共产党在取得政权后不久,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土地改革。农民普遍获得了宅基地和农用地的所有权,即“耕者有其田”,并由地方政府颁发土地所有权证 书。这时,农民的土地可以买卖、可以抵押。上世纪50年代农村实行初级合作社之前,农民的农用地、房屋和宅基地一直是他们的私有财产。

  在随后的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初期,农民交出了用以耕作的农用地,但宅基地和房屋作为生活资料,仍然归自己所有。在1959年到1961年的史称“三年大饥荒”期间,农民的宅基地及其周围的自留地成为农民的“保命田”。

   宅基地正式由“农民私有”变为“集体所有”是在1962年。当年9月27日,中共中央颁布《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宣布“生产队范围内的土 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这是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开端。

   但 是,虽然上述条款规定宅基地归生产队(即今天的“生产小组”)所有,但该文件又同时规定,“社员的房屋,永远归社员所有”,“社员有买卖或者租赁房屋的权 利”。而由于农民的房屋建筑在宅基地上,农民实际占有并支配这些宅基地。宅基地作为一种不动产,一直被农民视为自己的家产。

  1978年后,中国政府把农村土地承包给家庭经营,大大解放了生产力,开创了农村改革的新纪元。可是,全国共2亿多亩的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性质,依然维持着人民公社时期的制度安排,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法律界定,被认为是“农村改革不彻底”所致。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土地管理部门给农村宅基地发放了“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进一步确认了农民的宅基地权利。事实上,除了不能进入市场公开买 卖,宅基地形同私有。今年10月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物权法(草案)》第六次审议稿,更是明确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定义为“物权”,亦即农民的“财 产权”。

  诸多农村问题专家指出,农民宅基地目前的产权模糊状态,实属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不彻底的产物,应该通过进一步的制度性变革加以 解决。也 正因此,有专家认为,江苏等省的“居住集中”,纵以其意愿可收“节约农村土地”和“让农民变市民”之利,也挑战了农民宅基地的产权归属这一根本性问题。

“无论如何,你做这事缺少一个适用的法律框架。”一位在中央机关工作的资深农村问题专家这样看。

苏南苏北“大合唱”

  启动新的镇村布局规划后,尽管苏南与苏中、苏北差距很大,但通过镇村布局规划推动农民居住集中的步调相当一致。从各地看,不仅规划撤并村庄的比例差不多,且对规划执行的时限都有明确要求。

  在苏南地区的无锡市,为了“率先实现现代化”,全市的“镇村布局规划”被纳入“现代农村规划”范畴。在2005年全市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中,首要的一项,就是“制定现代农村规划”。

   自全省镇村布局规划启动以来,无锡市“现代农村规划”进展相当迅速。2005年4月,江苏省建设厅下文件要求编制镇村布局规划;到2005年底,无锡所 辖宜兴市、江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等都已完成了“现代农村规划”成果的论证。目前,各县市区正在积极实施“农民集中居住”。

   无 锡市目前共有1.2万多个自然村庄,大多数都在规划撤并之列。据《无锡市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农村规划编制工作总结》,无锡市“现代农村规划”确定,全 市农村新型社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民集中居住点,共计250个;第二类是城市建设用地外的农村新型社区,共有173个,规划撤并的自然 村数量超过95%。

  与此同时,“撤并自然村个数”与“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比例”,被纳入无锡市“农村三集中”的大盘子,成为2005年全市“农村基本现代化八项重点工作”考核目标之一,并由无锡市对所辖两市四区进行年度考核。

   根据无锡市委、市政府的计划,从2005年初到2007年底,全无锡市要用三年时间撤并2165个自然村,约占全市自然村总数的六分之一。据全市“目标 完成情况一览表”,无锡市2005年计划撤并433个自然村,到当年年底“实绩”为525个。如果按照这个速度,也许不到18年,无锡就可以完成农民集中 居住。

  在江苏中部的南通市,去年5月底,该市召开农村居住规划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在农村集中居住区规划确定前,一律暂停农民建房审批;各类项目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村民,一律安排到集中居住区;凡是农村新建住宅,一律安排到规划的集中居住区进行统一建设。

  南通市还决定,力争用20年左右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农民集中居住:2005年底前为第一阶段,主要完善各类规划体系;2006年-2015年为第二阶段,迁入集中居住区的农户数达50%以上;从2016年-2025年为第三阶段,农民全面进入城乡集中居住区。

  南通市规划局村镇规划处处长单金林告诉《财经》记者,目前南通市550万农民分布在近4万个自然村,居住相当分散。通过编制镇村布局规划,该市确定了4481个农民集中居住点。除依托大村改建扩建,需要新建的农民居住点超过一半。

  “截至8月上旬,全市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已经完成,六个县市区中,有四个已经当地政府批准。对于规划撤并村,今后政府将不再进行基础设施投入。集中居住后,至少可以节约53万亩土地。”单金林告诉《财经》记者。

  在苏北欠发达地区宿迁市,“农民集中居住”也在积极推进。到今年3月,已经完成了全市的镇村布局规划。

  据宿迁市规划局村镇规划处处长金龙成介绍,宿迁市现有350万农业人口,1.2万多个自然村,镇村布局规划确定建设2566个集中居住点,平均五个自然村合并为一个新村。

   今年4月12日,宿迁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全市1259个行政村为中心,完成农村集中居住点 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争取用10年-2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将全市现有的12028个自然村庄逐步迁并为2566个农民集中居住点”。

  上述文件还要求,在完成全市镇村布局规划的基础上,“全市104个乡(镇),每个乡镇选定一个基础条件较好的村作为康居示范村”;“从2006年起至2008年,进行高标准建设”,确保“每个康居示范村新建、迁建的农户达到100户以上”。

  “这2566个农民集居点,大多数是扩建,原自然村保留的比例不到三分之一。通过村庄整治,每家农户的平均占地面积减少一半,全市可节约村庄建设用地近79万亩。目前正在编制具体的村庄建设规划。”宿迁市规划局村镇规划处处长金龙成对《财经》记者说。

“过上城市人生活”的代价

    “农民从此过上了城市人的生活”——这是在江苏许多地区的宣传材料中对于“集中居住”最常见的颂扬之声。与此相伴,农民世代习惯的自然经济也随之结束。据 记者采访中所见,往昔在外务工的年轻人对此改变尚可适应,而老年人无法继续在自留地上种菜,只是在“农民公寓”下晒太阳、闲聊,一切生活资料都需自购,许 多人仍然感到极不习惯。

  更重要的当然还是农民土地权利的变化。按照国土部门规定,每户农民有0.3亩宅基地,但在实际操作中,农民的 宅院已经 包含了划给农民的自留地,一般每户一亩地左右。集中居住后,农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被用于工业和城市开发,但得不到补偿;即使安置房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 面积也大大缩水。

  对于城郊农民来说,“城市人的生活”还意味着减收。在大多数城郊结合部,房租收入曾经是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支柱,即所谓“房东经济”,有的城郊农村几乎家家出租房屋。集中居住后,这些农民的房租收益很可能落空或减少。

  不过,对县乡政府而言,集中居住可谓好处多多。

  其一,不必经过土地征用,集中安置房建设成本低。由于农民小区用地大多都是农村集体土地,不必经过国家征用,也不用支付征地费用,这大大降低了用地成本。由于原宅基地也属农村集体土地,地方政府以“宅基地置换”为名,不给拆迁农民宅基地补偿。
  其二,农民拆迁后,原宅基地可集中用于工业和城市建设。一些地方甚至不经过征用,直接由基层政府在原村庄集体土地上搞工业,称之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其三,农民集中居住后,由于距离承包地较远,基层政府实际上强化了对农民土地的支配权,可以集中农民的承包地招商引资,搞生态农业或农业示范园区等。
  据记者调查,江苏很多地方的农民集中居住,由于集中居住区规划面积大,为了节省农民安置小区的成本,大多都是占用平整的耕地建房。
   宿迁市宿豫区蔡集镇张油坊村是宿迁市集中居住示范点。按照村庄建设规划,该村的集中居住区需要占用45亩耕地。记者看到,未来村庄的设计图板已经竖在稻 田边上。村里一个张姓农民告诉《财经》:“规划是乡村干部的事,普通老百姓根本不了解。我只听说这些祖宗传下来的良田要盖房了。”
  这些用于建设农民小区的土地,一般都属于某个自然村所有。占用了这个自然村的耕地,就需其他自然村拿出一部分土地补偿,这必然引发行政村内的承包地调整。这就可能动摇农地家庭经营的基础。
  以张油坊村为例,该村有九个生产小组,3000多人。该村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将占用第五组耕地45亩左右。当地农民介绍,目前解决的办法是,全村每个农民拿出0.15亩的耕地,以平衡被占地农户和小组的利益。
  据记者调查,农民的居住集中和农地集中往往同时发生。农民集中居住后,这些村组的土地就被乡村干部以土地流转或实行土地股份制名义集中起来,招商引资,搞所谓“农业规模经营”。由于农民对土地流转没有发言权,这实际上弱化了农民对承包地的支配权。
  江苏省正在实施的村庄撤并计划引起了方方面面的关注,前来调研包括取经者络绎不绝,同时也有许多不同的声音。
  针对诸多赞赏的言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刘守英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并不否认“农民集中居住”带来的节约土地的效应,也认可给农民生活环境带来的积极变化。但他也提出疑问:“关键在于——你节约的这些土地到底是谁的土地?是否给予农民合理的赔偿?”
  在他看来,“农村三集中”着眼于土地资源和公共投资的集约利用,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推进“农村三集中”。如果政府强行推进农民集中居住,通过支付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无偿收回农民的宅基地,这就意味着对农民土地财产权的侵犯。
  在资深农村问题专家、原江苏省委农工部部长吴熔看来,农民在原自然村居住时,家家都有一份宅基地,宅基地附近还有自留地,可以有一份收入。但是自然村撤并后,农民搬进多层公寓,“看上去很美”,但实际上“他已经没有土地,只剩下一块楼板了”。
  吴熔认为:“要用25年把全省农村变成4万多个居住点,我认为不可能实现。农民居住集中必须征得农民同意,不能定指标,而且不能无偿收回农民的宅基地。”
  针对目前农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的诸多问题,有多位专家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应该尽快明确和赋予农民宅基地以完整的物权,给农民发放统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宅基地证书。同时,积极试点,探索宅基地进入市场的流转办法,确保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农民对宅基地享有永久的使用权。假如要集中农民的宅基地,必须要有一个制度安排,给农民发一个宅基地转移的等面积、具有同等权利的证书。我们再也不能靠牺牲农民的土地,来搞工业化和城市化了。”吴熔警告说。

南通“农民集中居住”见闻

本刊记者 常红晓/文

  在江苏中部的南通市,当地正在推行的“集中居住”打乱了72岁老人仇林的生活。8月底,他所在的港闸区唐闸街道尖沟头村九组,自来水被切断。接着,照明电路被剪断。半夜,窗外竟然响起了鞭炮声。
   这一切,只是因为当地政府要在此地建设占地4000多亩的“都市产业园”,而他和邻居们拒绝在房屋拆迁协议书上签字。“每天傍晚总有三四个人坐在家门 口,不出示任何文件,只说是政府派来的。村边的耕地和全村的宅基地已经收归国有,我们的房子必须拆迁,然后集中住到过渡房里。”仇林对《财经》记者说。
  据尖沟头村民反映,这些人既没有征地批准文件,也没有拆迁许可证,更不公开其所在的单位和姓名,只是让农民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然后立即拆迁。记者看到,该村农民房屋大多已被拆除,断垣残壁触目可见。
  记者在现场采访时,正好见到这些“陌生人”坐在农民的家门口。面对记者的询问,其中一个被村民指认为拆迁公司的人声称:“我有权不回答你的问题。”
  由于农民集中居住小区还没有最后建成,诸多已经被迫拆迁的农民只能住进当地政府的“过渡房”。这是一个封闭的大院,四周用水泥墙围起,围墙内有十几排简易的砖瓦房。
  记者看到,这些简易房住满了拆迁户,基本上是一家一大间,房内堆满了家具和杂物,看上去更像仓库。农民都气愤地称之为“集中营”。有的农民甚至已经在这里生活了近两年。
  像仇林老人这样的遭遇,在南通市农村并非特例。随着当地“工业集中区”的强势推进,一片片平整的稻田被吞噬,一个个自然村在消失。失去了耕地和家园的农民大多搬进了“过渡房”或政府统一建设的“安置房”。
  据记者了解,这些被强制拆迁的农民,都没有得到现金补偿,拿到的只是由“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担保的“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的一纸拆迁补偿协议。所有的补偿费用必须等到购买农民小区安置房时才能结算。
  在南通市港闸区最早的农民集中居住区——隆兴小区,56岁农民赵美兰正坐在车库门口晒太阳。她家原住在5公里外的闸西乡建设村,当时有0.4亩宅基地、200平方米的房屋。
两年前,赵家的房屋被拆除,宅基地使用证被收回。去年10月,赵美兰一家迁入隆兴小区,政府补偿给她的新房只有94平方米。
  隆兴小区的房屋大多是六层公寓楼。一层是车库,二层以上住人。赵美兰的公寓楼后面,又有14栋农民公寓楼已经建成,正在进行最后的装修。“现在一家四口人,土地全被征用,宅基地也没有了。我每月170元征地保养金,还不够生活费。”赵美兰告诉《财经》记者。
  这些农民告诉记者,隆兴小区所用土地原来全是农民的耕地,并未办理农地征用手续。农民迁入小区后,不能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只有港闸区房管局颁发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也不能入市交易。

Wednesday, January 3, 2007

Las vegas:The City of Entertainment (原创)

去Vegas之前,和一个老美聊天。她问我为什么想去那里,我说“Las vegas is a postmodern city”,所以想去看看。结果她听了之后笑的前仰后合的,说第一次听人这么说,太academic了,so funny。我ft。

其实是不是postmodern并不是很重要。“后现代”不也还是“现代”么?就是后了一点,还规“现代”管。但是Vegas作为一个城市,的确还是有很它非常特别甚至变态的地方,值得看一看,也值得想一想。

Brief history of Vegas

Vegas 地处Nevada州南部的大漠深处,是在19世纪末美国西部运动中发展起来的众多城市中的一个。最初,随着西进运动的发展,盐湖城的摩门教决定向西部传 教,于是vegas成为他们通往洛杉矶的中转站。后来这条线路和中转站被商业化,vegas进而成为周边淘金运动的货物集散地。1911年,vegas正 式成为美国的一个城市。随着西进铁路的进一步发展,vegas的地位逐渐衰落。30年代,大萧条席卷全美,vegas却因祸得福。1931年,赌博业在 Nevada被合法化,而同时作为罗斯福新政标志性工程的hoover dam为vagas的赌博业带来了大量的顾客。军事基地的建立在众多美国西部城市的发展中都扮演了举足轻重的作用,vegas也不例外。附近的 nellis军事基地也曾经为vegas带来滚滚财源。

Vegas as a Tourist City

从 本质上讲,Vegas是一个旅游城市。旅游业,特别是赌博、购物、休闲、娱乐、会展以及合法的色情业是vegas的经济主体。hotel & casino使他们的载体。 通常,一个成功的旅游城市都有一个独特的urban image,比如北京天安门,杭州西湖,巴黎埃非尔铁塔,纽约自由女生像,来此显示它独特的place identity。但这些在Vegas都找不到。人们提到Vegas,首先想到的不是什么建筑或者风景,而是合法的赌博和色情,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这些 东西都是intangible的,但是吸引力却丝毫不差。

城市形象的推广可以很多手段,比如人们的口口相传、印刷品甚至电视广告。而 vegas的城市营销,是与美国的娱乐文化紧密相连的。目前正在上映的以vegas为背景的新版007 “royal casino”,就是其中的一部分。最近,vegas又获得了NBA全明星塞的主办权。随着这部好莱坞大片以及NBA all star在全世界的播映,不知多少人,特别是年轻人,开始萌发去vegas看看的念头。因此,Vegas的发展, 一靠政策优势(合法的赌博与色情),二靠攻势强大的娱乐化宣传,以及被它发展到极致的、腐朽的、垂而不死的资本主义文化。

Develpment Stategies of Vegas

政策和文化都是软的,要落在实处。这个实处,体现在城市上,就是城市空间。vegas是怎样把它的产业和文化体现在城市空间上的呢?

1. centralization,decentralization and segregation

从 飞机上鸟瞰,Vegas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城市。极小规模的downtown,大量的别墅以其为中心向四周蔓延开去。从生活方式上讲, 这个城市是分散的,没有车就寸步难行,和大部分美国城市没有什么区别。但Vegas所有的hotel & casino都集中在一个叫做strip的长条上。中间一条宽阔马路,两 边酒店鳞次栉比,有方便的公交(但也就仅限此处)供游人使用。因此,从经济上讲,它又是集聚的。

去Vegas旅游的人,几乎都住在这个 strip上,赌博、色情、吃喝玩乐都在此一条龙解决。我去了4天,就没离开过这个strip。因此,每个游客看到的Vegas,其实都不过是这个 strip;你在这里看到的vegas,是一个与绝大部分当地人所生活的vegas,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城市。vegas是开放的,但是某种意义上,它又是 隔离的:把游客隔离于当地真正的日常生活,也把当地人隔离于strip这个人造世界。





















空中鸟瞰Vegas的郊区
















Vegas的strip,所有的hotel&casino都在这里

2. the theming of city

Vegas 的每个酒店都有一个主题。比如venetian hotel,就全部以威尼斯为主题,在酒店内部复制了一个微型水上城市;Paris hotel,就以巴黎为主题,从外形上直接拷贝了埃菲尔铁塔和凯旋门。而整个strip区,本身就是一个更大的主题公园,主题就是Money & Sex。

Vegas的城市能让你充分感受到全球化、地球村,因为这里几乎所有城市空间、建筑外形以及小品雕塑,都可以在全世 界其他地方找到原型,也因为这里集中了来自全世界的商品与游客。 当然,准确地说,这个世界是西方世界。为争取游客,vegas的每个酒店都费尽心思而又充满浮躁地去创造吸引眼球的室内外景观,极尽奢华之能事,把资本主 义的金钱能量发挥到了极致。















Venetian hotel内部以威尼斯为主题的购物区一角
















Paris Hotel的金字塔


户外广告在Vegas的室外景观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像我这样并不以赌博和色情为目的游客来讲,对Vegas的很大一部分感受,特别是灯红酒绿那一部分,是通过这些广告获得的。而对那些具有消费能力的游客来讲,他们消费的热情也因此大大的提高了。



































两个户外广告

3. the "McDonalization" of the market plance

麦 当劳之所以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提供了一个标准化、可预测的环境。对于一个身处异乡的游客来讲,标准化、可预测则让他们感到尤其的方便和安全。在 Vegas,几乎所有的服务都被标准化了。商店都是明码标价,几乎不存在侃价的问题;赌场的布局和样子都差不多,老虎机功能都相似,很容易学会;吃饭基本 就是buffet,不需要点菜,交了钱,想吃什么自己拿;连色情业,似乎也是这样,走在街上,经常可以看到宣传品,美女和猛男的照片、电话都在上边,还明 码标价。所以,在这里旅游,就算你一句英语都不懂,只要能看懂阿拉伯数字,就差不多了。

4. building synergies

为 了能吸引游客并尽量延长游客的滞留时间,Vegas所 有的酒店都是复合功能的一站式服务。vegas的strip上没有专门的shopping mall、赌场或者娱乐中心,基本都在酒店内部。在酒店巨大的内部空间空间里,casino、购物、娱乐、餐饮、居住都可以一次搞定。走进一个酒店,随便 逛逛,也要2个多小时。

在这里,一切消费都被娱乐化了,而娱乐化的背后,就是新的服务项目的创造以及所有商品和服务附加值的提升。这里几 乎每个店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主题、别致的设计、考究的灯光。很多 购物区提供歌剧等表演,你可以 边购物、边看、边休息、边娱乐。像我这样不喜欢逛街的人,到处看橱窗和表演,竟然也其乐融融。





















一个蛋糕店的主题装饰,玻璃里边流动的是融化的巧克力
















上边是一个购物区的歌剧表演

5. the inerization of the outside space and its openess

去vegas 之前,我还特意上网查了那里的天气情况。到了那里,发现这个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因为这里绝大部分的活动,都是在室内完成的。vegas酒店 的内部装修, 已经让内部空间和外部空间的界限相当模糊了。在这里逛街购物,你不用担心刮风下雨,不用担心灰尘,不用担心车辆。下面第二张图片所在空间,甚至还用灯光和 音响模仿打雷、闪电和下雨,相当的逼真,绝对到了“安能辨尔是雌雄的地步”。


































两个酒店室内购物区

去vegas 之前,国内一个朋友和我半开玩笑的说:“我说哥们,人家的赌场,让你进么?”去了才知道,那里所有的酒店,一层全部是开放式casino,你 唯一需要的就是钱。没有钱,到处看看,只要不影响别人,也是可以的,风格和沃尔马购物一样,让你感到自在。你可以随处走动进出,绝不会有人跟在你屁股后边 问这问那,让你觉得不出点血就对不起他。

国内一个朋友 正在给澳门做规划,说vegas的埃德森去澳门投资,市场份额在很短时间内就做到第一,使这个报童出身的富豪一下成为世界第三大富翁。 据称,埃德森在澳门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第一个在澳门采用美式大厅开放式赌博模式,而大部分澳 门赌场采用包间模式。其实,这种竞争,早就在沃尔马超市与老式百货商店之间上演过了,而谁胜谁负也早就决定了。我的感觉,这与其说是商业模式的竞争,不如 说是文化的竞争,一个倡导开放与平等,一个固守封闭和等级。也许你会说是我过度解读了,其实我也希望是这样。
















“new york new york hotel & casino”的赌场一角

谢国忠:想象5000万人超级城市

老谢从Mogan-Stanley退下后,为搏出位,保持媒体曝光率,发了不少宏论,下面是其中之一。

谢国忠:想象5000万人超级城市
2006-12-27 《财经》杂志
□ 本刊特约经济学家 谢国忠/文

中国经济发展正面临多重挑战,包括全球贸易前景不确定、国内消费不足、就业不足、环境恶化、自然资源匮乏等。但如果中国能通过建立超大城市(Supercity)来提高生产效率和人口分布效率、改善居住条件,则上述挑战都可以得到缓解或解决。

挑战种种

在过去四分之一世纪里,中国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但过去的成功不能保证将来的成功,中国的增长前景还面临着许多障碍。
第 一,中国的增长模式是出口导向型的,对出口的依赖程度一直在上升。2000年至2006年间,中国GDP每增加1美元,出口就增加51美分,这相当于世界 平均水平的2.5倍。当前中国经济增长前景过于依赖全球贸易环境。而未来几年西方国家经济增长将会放缓,或采取保护主义政策,全球贸易环境可能恶化。
第 二,中国人口结构正变得不那么有利于经济增长。五年内,中国人口抚养比会达到最低值;之后,人口变化趋势将成为经济增长的阻碍因素。未来20年内,中国老 龄人口比例将达到1995年日本的水平,而正是在那时,日本失去了增长的动力。人口变化趋势也使中国的工业化进程越发紧迫,中国必须在20年内实现工业 化,否则将陷入低收入水平陷阱中。
第三,中国的生态环境已经被严重破坏,进一步破坏将引发巨大的经济成本。比如,中国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可能已 经两倍于可持续发展所限定的水平。如果空气质量继续恶化,将出现严重的城市健康危机。水污染的情况与空气污染类似。为了解决这类问题,所有工厂必须安装相 应的处理设备,这会增加生产成本,并减缓经济增长步伐。
第四,中国压低生产要素价格的做法是不可持续的。由于政府拥有所有关键生产要素,为了 降低生产成本、推动经济增长,这些要素的价格就被压低。但没有合适的定价,这些资源将被滥用,无法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为了让资源消耗回到可持续路径 上,中国可能需要把水、煤炭等自然资源的价格提高一倍到两倍。当然,经济增长的速度也会降低。
第五,巨大的贸易顺差使中国与贸易伙伴的摩擦越来越多,这会导致对WTO体系规则的冲突,但WTO对中国出口导向的增长是非常关键的。而且,由于贸易盈余所带来的资本过剩,中国的城市化规模需要加倍。但房地产价格太高,减缓了城市化进程。

规模经济是关键

大城市的人均收入一般比中小城市更高。东京地区的人均收入比日本平均水平高60%,纽约和伦敦的情况也类似。而在发展中国家,像里约热内卢、孟买、上海这种大城市的平均收入,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幅度要更为可观。这种现象的关键,在于规模经济。
由 于中国人口众多,城市也应该更大。中国国土面积与美国相当,人口却4.3倍于美国;而且美国东西部都有海岸,中国西部却不适宜居住。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 城市规模至少应该是美国的4.3倍。美国最大的城市是纽约和洛杉矶,人口超过1000万,那么,中国最大的城市应该有超过5000万人口,即超大城市。
城 市越大,失业率越低。这一统计事实的背后,是规模经济上升所带来的效率。其中,最重要的效率来自人口分布。例如,一个有着5000万人口的大城 市,可以让大型超市变得像便利店那样可行。高效率也让就业变得更容易。因为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大城市中每个工人的产量会更高,雇主也能雇用更多的工 人。
巨大的人口会让公共交通变得有利可图。地铁在多数城市都是不赚钱的,香港和东京是极少数例外,因为它们的人口庞大而且集中。而中国的城市应该比它们更大。
公 共基础设施通常都无法盈利;这种基础设施的融资可得性,经常成为城市发展速度的制约因素。而中国可以建设足够大的城市,让公共基础设施实现高额赢利,这就 开启了通过发行债券来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的可能性。中国正在经历资本过剩,如果资金能够投向超大城市的建设并获得利润,那么国内需求将大大增加,经济对于出 口的依赖也会减少。
成百上千个城市同时追求快速增长,不会是有效的策略。中国应该挑选一些城市,赋予它们省级行政地位,并给它们发行债券来发展基础设施的权力。例如,除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大连、青岛、深圳、武汉也可以成为选择。


如何突破瓶颈

目前,有许多瓶颈因素威胁着中国的长期增长前景。首当其冲的,是环境的恶化。
超大城市在防治污染方面,也可以产生很好的规模经济。例如,垃圾处理行业就有着上升的规模经济——市场越大,处理单位废弃物所需的投资成本就越低。再循环领域也是如此。
而且,汽车废气这一最明显的城市污染,也可以在超大城市中得到解决。因为如前所述,规模经济可以使地铁实现赢利,当地铁能够为大多数城市人口服务时,政府就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提高开汽车的成本,例如在马路上实行电子化收费,从而达到减少车辆的目的。
在与生产相关的污染方面,超大城市也是最有效的解决方式。大多数污染都来自位于小城市的小型工业;出于紧迫的就业考虑,当地政府不愿意对其施加严格的环保标准。如果这些工业靠近大城市,它们就可以最大程度地扩张其规模,由此获得的效率将使其能够承担污染控制的成本。
中 国经济增长的第二大瓶颈,是水资源匮乏。中国人均淡水拥有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更糟糕的是,中国有限的水资源已经严重污染,多数都不能饮用了。而 且,北方许多地区的污染使得水资源无法支撑城市化进程。对此,目前的主要解决方案是“南水北调”。但更为可行的策略是:第一,减少水的人均消费量;第二, 将人口迁移到有水的地方;第三,控制水污染。
我相信,中国大多数人口最终将居住在长江沿岸的超大城市中。沿海城市将使用脱盐技术获得其大多数水供给,长江沿岸城市则可以从江中取水。中国水供给的长期可得性,有赖于对江河与沿海水体污染的严厉控制。
水处理或脱盐产业也存在规模经济。它们需要很高的固定投资;在一个超大城市中,它们在商业上会更为可行。脱盐技术的能源可以来自核能,这也是一个高固定成本的行业。为了利用最新的技术,中国必须利用其人口数量来提高规模,从而减少每单位产出所对应的固定成本。
第 三,就业不充分仍然是中国面对的一个严峻挑战。除了非熟练劳动力以外,由于大学扩招速度远快于经济增长速度,受教育劳动力也已经进入了剩余阶段。虽然近来 有工资上升的迹象,但我认为中国劳动力市场仍然处于过剩状态。近年来,中国出口的爆炸式增长导致了一些地方和特定行业劳动力的短缺。但我认为,局部性的劳 动力短缺在中国是周期性而非结构性的。
超大城市可以实现更广泛的劳动分工,这是劳动力市场效率的核心。中国过去鼓励小城市发展,以减少向大城市的移民。但小城市未能产生足够的工作机会,收入水平远低于大城市。中国不应再强调发展小城市,而要集中资源发展超大城市,由此带来的规模经济将解决中国的就业难题。


房地产当行低价

过 去三年,由于出口驱动的流动性扩张,中国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已经超出了城市中产阶层的承受能力。虽然价格上涨吸引了投机性的买家,城市化一时有所加速, 但房地产高价最终将减少需求,并让城市化放缓。而如果不能保持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国国内需求将积弱不起,迫使经济继续依赖出口。
在房地产上,中国必须回到低价格理念上。房地产建设和相关的基础设施其实并不昂贵,高价反映的是高的土地价格,而这是由地方政府增加收入的需要所导致的。除非地方政府有办法融资,否则土地将永远不会只是一种普通商品。
因此,中央政府应当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例如,省级直辖市可以享有此权力。同时,这种融资对于债券市场必须是透明的。这种发债权将导致资源集中于选定的城市。虽然这看似有些不公平,但在城市化中通过规模经济而获益,却是国家发展所必需的。
即 便地方政府不再从土地中获得财政收入,房地产对于从农村移民来说也仍然太贵。中国城市中的大多数移民工人都住在工厂宿舍,或者很多人挤在租来的小平房里。 没有适当的居住条件,他们和他们的后代将难以融入城市主流。中国城市化的主要目标,应该是让贫穷的移民工人也能承担房地产价格。
中央政府应该 建立一个类似于美国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Fannie Mae)的全国性机构,来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抵押担保。对于购买低价房地产的低收入家庭,这一机构可以向他们提供相当于房屋价格95%或更高的借款。由于中 国的债券收益非常低,这对中央政府应该是赢利的。比方说,中央政府以3.5%的利率发行十年期债券,发行成本应该不会高于0.5%,再加上0.5%的潜在 损失,这一机构可以按4.5%的利率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十年期借款。
在美国早期城市化进程中,在让家庭拥有自己的房产方面,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之所以有效,是因为第一,它将许多人的信用风险集中在一起,从而降低了总体风险;第二,通过政府担保,它降低了融资成本。中国现在正需要这样一个机构来加速城市化。


“城市病”药方

大多数人都认为,大城市一定有“城市病”,比如交通堵塞和污染。但这是一个错觉,因为世界上大多数城市都不是按照现有人口设计的。例如纽约规划人口只有100万,而伦敦是为马车运输设计的。
一个规划合理的大城市,可以避免通常的城市问题。东京是在“二战”后规划的,它的情况就好得多。如果中国从一开始就按照5000万人口的规模来规划超大城市,那么就可以避免多数城市病。
另外,城市里的污染并非更严重,只是更集中。即便人们离开大城市,他们还是会污染环境,只不过污染的是更大范围的环境。
对 于中国来说,如果人口集中于超大城市,污染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对环境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如果巨大的人口扩散到无数小城市中,污染处理将变得过于昂贵。而 且,如果中国人口的80%集中于20个超大城市中,其他地区将变得相对空旷,这对环境保护也是好事。人们可以时不时地去乡村游玩,享受自然。

陈良宇拍板的世界第一高摩天轮近日正式被弃

上海新人事新作风,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拍板定案的世界第一高摩天轮「上海之星」规划,近日正式被弃。当局收回位处黄浦江边钻石地段、当日以十四亿六千万元成交的规划用地,以「商业办公用地」性质挂牌出让。上海民众纷纷表示支持,并希望市政府多做实事。
(ZZ from wenxuecity.com)

Tuesday, January 2, 2007

建设部:大中城市公交出行5年内须达30%

作为“八卦城市”论坛的第一篇,本应精挑细选,还要加个“编者按”什么的。可是越这么想,事情就复杂起来了,看哪个文章都配不上这个处女贴。但是反过来一想,既然是八卦,大可不必认真,恰好看到这个报告,转贴出来,算是开张了。

建设部:大中城市公交出行5年内须达30% (ZZ from 163.com)

核心提示:

1、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说,道路的拓宽速度永远赶不上机动车的增长速度,必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下一步建设部的目标是,在
5年以内,全国大中城市的公共交通出行率必须达到出行总量的30%左右。
2、目前我国公交出行的分担率不足10%。特大城市也仅有20%左右,而欧洲、日本、南美等大城市达到40%-60%。

3、公共交通的顺畅与通达离不开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
扶持。但在这个方面,很多城市的先天不足,有的城市还把规划建设的公交转乘站等收回用于其他开发。

4、2004年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投资328.5亿元,占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的6.9%,而同期道路桥梁投资占44.7%。

5、近年来,由于国内燃油、保险、维修等价格上涨,公交企业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增加,长期低票价管制等原因,使相当一部分公交企业入不敷出。


目前我国公交出行分担率不足
10%
;大中城市红绿灯将给予公交优先通行权

本报讯 道路设施要向公共交通倾斜,城市将逐步设置公交优先信号系统,在绿灯时间上给予公交车辆以优先通行权。5年以内,全国大中城市的公共交通出行率必须达到出 行总量的30%左右。昨日,针对日益拥堵的城市交通,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表示。

5
年内公交准点率须达90

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王凤武说,对任何城市而言,道路的拓宽速度永远赶不上机动车的增长速度,拓宽道路解决拥堵是不现实的,必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下一步建设部的目标是,在5年以内,全国大中城市的公共交通出行率必须达到出行总量的30%左右。

王凤武解释说:城市道路设施向公共交通倾斜,就意味着对非公共交通给予限制。

对无效或效率很低的非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尤其是个体化的出行方式,从时间和空间上给予约束。他进一步阐述:路权是全体市民的路权,路权的分配是按照出行人数而不是出行车辆进行分配。举例来说,从空间上,一辆公交车应占有60辆小轿车所占用的空 间才合适;从时间上,60人等一个红灯和一辆车等一个红灯显然不公平。为此,今后建设部将逐步科学设置公交优先信号系统,合理配置交叉口信号配时,在绿灯 时间上,给予公交车辆优先通行权,减少其在交叉口的延误。

世界银行在会上提供了一组数据:北京二环至三环之间的干线道路上,高峰时车辆的平均速度,已 经由1994年的45公里/小时,下降到2005年的10公里/小时以下,已经低于自行车12公里/小时。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在北京这样的特大城 市,2010年其建成区内,要避免一条公交线过长的现象,任意两点间的公共交通可达时间不得超过50分钟。在2010年内,各城市公共电汽车平均运营速度 要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到90%。

用经济手段调控道路是必然

王凤武还表示,类似伦敦的交通拥堵费的做法,实践证明会起到缓解交通的作用。但目前为 止,建设部还没有这个打算。他介绍说,通过经济的手段调控交通,有很多措施,比如收取拥堵费、提高中心地段停车费、收取高额燃油税等。我国目前还没有全国 统一的规定,但采取行政或经济的手段,调控城市有限的道路空间,是可行的也是必然的。现在不实行,但这是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公交出行的分担率平均不足
10%,特大城市也只有20%左右。

公交车速越来越低,居民对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不满意率达
70%。

2003年,全国因为交通拥堵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500亿元,相当于当年GDP2%。这些经济损失,相当于少建了500公里的地铁。

目前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计
440公里,仅相当于英国伦敦1个城市的规模。